山东农村开发可再生能源 每年节煤760万吨
从29日召开的《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(草案)》立法听证会上获悉,目前,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,每年可节约标准煤760万多吨。据介绍,近三年来,山东省各级农业部门坚持“因地制宜,多能互补,综合利用,讲求效益”和“开发与节约并举”方针,实施了农村沼气入户、畜禽养殖场沼气示范、秸秆综合利用等工程,加大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力度。
截至2006年底,山东省农村户用沼气达到67万户,比2004年增加了20万户;秸秆生物质能利用达到4200多万吨,比2004年增加350万吨;太阳能、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也得到了较快发展,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利用达到585.5万平方米,比2004年增加了112.4万平方米;风力发电机达到2248台,装机容量达755千瓦;地热利用80处。
据介绍,2006年山东省新增15万农村户用沼气,可为农民增收节支1.75亿元以上。全省户用沼气年处理农村人畜粪便880多万吨,部分农村环境脏、乱、差问题得到解决。